在談到單位空置稅時,梁振英以及不少學者專家經常挪用一個數據-全港物業空置率只有4.3%,以此引證空置問題並不嚴重。
這4.3%的數字其實是來自差餉物業估價署出的<香港物業報告2012>。那空置量到底是如何計算出來? 技術附註中寫到:
//10.1空置量是指在年底進行普查時,單位實際上未被佔用。正在裝修的物業一般都界定為空置。...
10.2 所有樓宇的空置量,都是在年底進行樓宇普查後計算出來的,但在2010年前落成並已評估差餉的住宅樓宇則另有處理方法。空置物業數據是向大廈管理處,業主和佔用人蒐集,或本署派員視察而獲得的。
10.3在2010年前落成並已評估差餉的住宅樓宇,其空置量是根據抽樣調查該等樓宇3%的單位所得結果來推算的。//
看罷相信大家對於這4.3%的數字有幾準確反映空置單位實況也心中有數。
問題是,到底"空置"定義是否應重新介定? 單位已被佔用但長期無人居住的又有多少?而在調查空置單位的方法上又應如何改進以提高準確度?
http://www.rvd.gov.hk/tc/publications/hkpr.html